廣播機構報道參選人消息或違公平原則 記協促盡快修例

發佈日期: 2018-09-21 18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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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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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十一月投票,提名期下月開始,但在現行條例下,廣播機構報道參選人消息有機會違規,記協促請政府盡快修例。

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已有人宣布參選,但電視新聞如果報道有機會因遺漏「候選人」,而觸犯選舉指引和廣播條例相關守則。其中一個例子是去年特首選舉期間,無綫電視在提名期結束前,報道有關五位「參選人」消息。選舉管理委員會收到投訴,指報道遺漏了另外七名「候選人」。

雖然這七人最後連提名表格都沒有交,選管會仍然裁定投訴成立,認為曾公開有意參選,包括在各類網上社交媒體宣稱過參選的亦屬於「候選人」,「鄭重提醒」無綫要留意公平及平等對待原則。收到相關投訴的通訊局就根據選管會的調查裁定投訴成立,向無綫發出勸諭。

勝出特首選舉的林鄭月娥,認同要考慮傳媒運作實際情況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表示:「檢視一次這些指引,有沒有需要修訂的空間。」

選管會主席馮驊也同意檢討,但現時又有立法會議席要補選,有關指引仍未改動。記協認為提名期結束前,自稱有意參選的不應該定義為「候選人」。

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:「如果他們在網絡上說得誇張點,他們是跟朋友說笑,傳媒當真報道往後會否有問題?極端些是玩的,最終未必參選的,給傳媒一些空間專業判斷,用新聞準則去做,不要機械式界定問題。」

他促請當局盡快檢視相關條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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