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倡制訂《網絡安全法》 使用網絡須實名登記

發佈日期: 2018-09-11 16:38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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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門建議制訂《網絡安全法》,使用網絡要實名登記,包括購買預付卡的旅客。

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草案,表示要促進社會網絡系統運作良好、防範資訊網絡威脅,參考了內地及其他國家法律,制訂《網絡安全法》法律草案。

規定網絡經營者要查核及登記客戶身份資料,旅客如果在澳門購買預付卡,同樣要實名登記;經營者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時,要將用戶的網絡地址轉換紀錄保存一年。

法律草案適用於所有公共部門,運輸、電訊等私人機構,將呈交立法會審議,通過公布後180天起生效。

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稱:「用家是不會被罰的,現時手提電話的用戶,基本上大家都是實名,現在所說的都是沒有記名的電話卡,但就要求(經營者)六十日內要處理。如果不去處理,是會要求不會再激活其電話卡,電話卡就會用不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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