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首指23條立法時間 須考慮條件及整體社會情況

發佈日期: 2018-08-15 23:00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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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是否考慮就23條立法時指,何時立法要看條件和整體社會情況。

在北京出席大灣區會議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,被問到香港外國記者會,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講時說,非常遺憾。至於《基本法》二十三條立法,她指,維護國家安全是行政長官的憲制責任,但要看整體社會情況。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雖然自我上任後,大家也認為香港社會比較平和下來,但只要有人挑起一件矛盾的事,就會造成社會分裂、甚至撕裂,甚至兩極化,這情況我作為特首,不能不考慮如何做,相對有爭議的事。」

她指,傳媒機構有責任底線,如提供平台宣揚「港獨」言論,會傷害中國人及香港市民的感情。

建制派認為,陳浩天事件觸動到中央神經,但在二十三條立法前,要先釋除港人疑慮。

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稱:「回歸21年了,到今天都未立法,其實是遺憾的地方,我們應該要盡我們自己的責任,但要做這個,也不是說立(法),就立即立(法)。我覺得要釋除(疑慮)的,不釋除的話,否則就會將二十三條,變成遏制言論自由,使我們公民權利受到影響。」

民主派反對現時立法。

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稱:「現時香港已經有好多,可以處理到二十三條內涉及的七宗罪。第二由於我們認為二十三條,對香港的人權影響非常大,所以我們認為要有普選先,再討論二十三條。」

他說張曉明不應該向香港施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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