丘樹春出任廉署執行處首長 曾申請提早解約獲挽留

發佈日期: 2018-08-13 2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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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委任丘樹春為副廉政專員,即日生效,同日擢升為執行處首長。丘樹春已署任執行處首長兩年,他曾提出提前解約,獲廉政專員挽留。

廉政公署執行處署任首長丘樹春曾表示:「網上通訊也好,文字、紙張上通訊也好,均需要得到有關候選人事先同意。」

現時53歲的丘樹春加入廉署逾20年,2014年獲委任為執行處處長,前年七月起署任執行處首長。這個安排源於當年其上司李寶蘭在署任執行處首長一年後,被廉政專員白韞六取消署任,李寶蘭之後辭職。

曾有揣測指李寶蘭被取消署任,跟她曾調查當時的行政長官梁振英,被指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報酬有關。梁振英及白韞六都否認,白韞六強調是人事考慮。

廉政專員白韞六當時稱:「我是李寶蘭女士的直屬上司,她本人的評估是由我負責。我作出有關決定後,事前知會了行政長官,他亦沒有給予任何意見。」

李寶蘭離職後,也有多名廉政公署人員離職。而丘樹春署任執行處首長半個月後,亦曾申請提早解約,但只是短短三小時後,他決定留任。當時他解釋是因為同袍強烈挽留,及考慮廉署整體利益。過去兩年,他的署任多次延長,令執行處首長及副廉政專員職位,懸空超過三年。

曾經是廉署調查主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相信丘樹春的任命,可提升廉署內部士氣。

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表示:「是遲來的決定,已經三年沒有確定的人選,是不能接受的。丘先生是個很有經驗,過往很有資歷,過往表現很卓越的廉署人員,希望他可帶領執行處及整個廉署重新起步。」

廉政專員白韞六指,深信丘樹春會領導執行處繼續維持專業水平,有效打擊貪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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