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經緯襲擊途人上訴案完成聆訊 下月中裁決

發佈日期: 2018-08-09 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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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佔領行動」期間襲擊途人被判監三個月的退休警司朱經緯,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,高等法院完成兩日聆訊,法官押後至下月14日裁決。

朱經緯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,在旺角彌敦道以警棍襲擊途人鄭仲恆,去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立,今年一月被判監三個月。他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。

代表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,鄭仲恆當晚的行為充滿敵意、不願離開現場,又質疑他的可信性,包括他誇大傷勢,事後沒有即時求醫,而求醫時並非為得到治療,是為申請病假,以及讓醫生為他的傷勢拍攝,做法不尋常。

郭莎樂又指,需要證明朱經緯是有意圖,以不合理和非法行為向鄭仲恆揮棍,才可以定罪。朱經緯真誠相信,當時需要揮動警棍清場,其使用的武力程度,或在混亂中錯誤超出預期,非出於惡意,而是執行人群管制任務,做自己認為需要做的事。

上訴一方又指,朱經緯候判時已扣押了十六日,懲罰已足夠,而他過去四年不斷被傳媒跟蹤,無法過正常生活,希望法官改判有條件釋放,不會留有監禁紀錄。

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指,沒證據顯示鄭仲恆有作出具侵略性的言論,也沒不服從警方指示散去。至於鄭仲恆是否以示威者的身份到場,麥禮士認為與本案無關,因朱經緯在原審時已表示,視對方是人群中的人,但朱經緯在鄭仲恆離開時打他,而當時人群已散開,不能合理化朱經緯的行為,是為了控制人群。

法官黃崇厚指,需時間考慮雙方的陳詞,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4日裁決,朱經緯繼續獲准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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