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料發展商農地儲備逾一千公頃 有指當局曾錯判形勢

發佈日期: 2018-07-23 23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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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正就覓地建屋,進行公眾諮詢。小組的諮詢文件揭露了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,就是私人發展商的土地儲備,比政府可動用的地還多。

雖然香港城市展速度快,但到今日,除了樹林,佔地最多的用途仍然是農地。全港有百分之4.6的總面積,是農地、漁塘及基圍,比公私營房屋土地總面積還要多。

周貴賢是元朗攸潭美村村長,他說,二、三十年前開始,就有發展商向村民購入土地。

攸潭美村村長周貴賢表示:「這塊已賣了,這裡這塊又賣了。地產商很聰明,賣了給他吧,你便有很多錢買樓住。」

究竟哪些農地去了發展商手上,連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都說,只能靠估算。

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稱:「大的發展商當然年報內有說,或者大發展商通過一些屬下的聯營公司也好,通過附屬公司也好,亦可能持有新界農地,所以我們基本上沒有辦法得到一個總數。」

1991年《城市規劃條例》的適用範圍擴展到新界,限制土地的用途。梁福元說,規劃制度的轉變,令新界土地由村民手上,轉移到發展商手上。

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說:「那些土地原本都是村民的,當年來說幾十年前,賤賣了。我估計現時各佔一半,新界來說,發展商的土地與村民的土地。」

時至今日,政府估計發展商的農地儲備不少於一千公頃,比起政府手上可動用的土地還要多。一千公頃,就相等於現有全港私營房屋,總土地面積的四分之一這麼多。

對比之下,政府手上可動用的土地,主要靠改劃土地,有五百公頃,再加上幾個新發展區,政府手上的地仍然不夠發展商的一千公頃多。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指出,過往政府錯判形勢。

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指:「(發展商)逐幅農地收回來,慢慢儲起來,形成很龐大的土地儲備,反而政府也沒有那麼多地。好像我先前所說,發展的主導權可能落在發展商的手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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