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食環署文書主任,涉嫌索取及接受利益。 廉署指事發2017年2月至5月,被告調派食環署私營骨灰安置所辦事處工作,涉嫌未經許可,向三名下屬及一名同事索取及收受貸款共逾十八萬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。 五十一歲被告被控五項罪名,獲准保釋,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