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蔭權定罪上訴遭駁回 維持罪成獲減刑至12個月

發佈日期: 2018-07-20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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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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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,定罪上訴被駁回,維持罪名成立,不過獲減刑至12個月。

73歲的曾蔭權早上約九時許,在太太曾鮑笑薇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,上訴庭十時開庭,宣布曾蔭權在定罪上訴,被一致裁定敗訴,維持原審罪名成立,不過就獲減刑,由20個月減至12個月,另外訟費也由五百萬元減至一百萬元。

辯方立即申請保釋上訴至終審法院 ,但上訴庭法官麥機智指,曾蔭權一方未閱95頁判詞,不應該提出申請,不會處理。

曾蔭權隨後交由懲教署人員看管。他在犯人欄與家人道別,並再三囑付律師團隊看判詞,再決定下一步行動。

曾蔭權去年二月,因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」被判監,服刑63日之後獲保釋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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