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陪審團研訊法庭 今日起禁公眾人士使用具攝錄功能器材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9 1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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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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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即日起,公眾人士不可以在有陪審團參與研訊的法庭內,使用手機等有攝錄功能的器材。

在高院各法庭入口的當眼位置,張貼了「嚴禁攝影或錄音」的告示,司法機構職員和保安人員會逐一查問進入庭內人士的身份,並向他們講解新安排。

按司法機構的安排,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許可,在有陪審團的高等法院民事、刑事及死因庭的研訊,公眾人士在庭內必須關掉手機,或任何有攝錄功能的器材,並放入袋內。若沒有合適的袋,法庭會提供。

而與訟各方、法律代表、執法人員及法庭內指定範圍旁聽的傳媒,可獲豁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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