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擬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指不應至引起暴力始介入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9 01:00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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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局正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。民族黨公開當局理據的文件,指民族黨不但倡議「港獨」,而是有實際行動達到目的,就算現時無使用武力,當局亦應預防,不應該等到政治活動引起暴力才介入。

保安局長李家超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理由,考慮引用《社團條例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。事隔一日,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,公開收到警方的七百多頁包含理據的文件和附件。

文件由警務處助理處長林曉彤,以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撰寫,認為陳浩天是公開倡議民族黨的創黨目的,包括香港要脫離中國、獨立建國、廢除《基本法》。這些都是違反《基本法》第一及第十二條,列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,以及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。陳浩天不但作出政治表述,而是有積極行動以達至目的。

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稱:「我們堅信只有香港獨立,香港人才可以真正擺脫中國的壓迫。」

文件羅列過去兩年多,陳浩天在公開場合,包括擺街站及接受訪問所說過的話,認為他是用行動闡述民族黨的理念,包括煽動對內地人的仇恨。

而陳浩天曾稱民族黨有三十至五十名成員,曾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,他亦參與2016年立法會選舉、在社交網站招募及籌款、設立「中學政治啟蒙計劃」,聲稱有八十間學校學生參加,他又聲稱同提倡獨立的台灣、蒙古、西藏及東突厥等組織有聯繫。

文件亦列出,陳浩天曾經指不排除使用武力達至目的,雖然其後表示放棄使用武力,但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對此「深表懷疑」。所以就算民族黨至今仍未使用武力,當局亦應採取預防措施,不應該等到政治活動引起暴力才介入。

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強調,根據《社團條例》,「國家安全」定義,「武力使用」不是一個包含的元素。基於種種理由,民族黨的運作真正威脅國家安全。陳浩天不認同。

陳浩天指:「我一直光明正大所做的,並非是把柄。他們都在網上能找到的新聞片段等等,全部是公開,全部都是言論。然後將言論當作所謂類似犯罪證據,公眾都可以判斷到是否以言入罪。」

他指是在傳媒要求下公開文件,已徵詢法律意見是無問題,至於何時回應保安局的指控,會交律師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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