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個政團請願 不滿當局擬引社團條例禁民族黨運作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8 18:30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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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個政團請願,不滿當局考慮引用《社團條例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。有港區人大代表指,香港民族黨綱領包括分裂國家行為,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。

社民連、街工、工黨及香港眾志等團體在警察總部外請願,指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純粹發表「港獨」言論,無涉及暴力行為或危害國家安全,批評當局的做法是剝奪香港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。

但有港區人大代表指,民族黨將「港獨」主張寫在綱領,已屬分裂國家的具體行動。

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認為:「現時已有綱領、有目標,是建立『香港共和國』,所以這些已經不是停留在言論自由,而是有具體行動,要香港獨立於中國。」

被問到但具體他們做了甚麼行動危害國家時,鄭耀棠稱:「我相信他們知道,他們清清楚楚知道。」

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被問到,如果學生在校內的組織討論「港獨」,是否由《社團條例》規管,他說難一概而論。

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出:「『港獨』本身是不合法的議題,所以我覺得簡單來說在學校內,是不應該花太多時間討論,但如果學生本身對這些問題有疑惑,學校和教師有責任要清楚解釋給學生聽。」

他認為老師有責任向學生解釋,根據憲法及歷史,香港從來都是國家的一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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