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名Uber司機被控取酬載客罪成 罰款3800至4500元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7 1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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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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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名Uber司機被控取酬載客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全部裁定罪名成立,罰款3,800元至4,500元。

警方去年四至六月「放蛇」假扮乘客,拘捕29名Uber司機,其中27男1女否認,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」罪,同案的一名印度裔男被告今年初認罪,罰款三千元。

裁判官判決時表示,沒有證據顯示28人是基於收取報酬之外原因而展開涉案的車程,又指出在車程結束後不久,乘客便支付報酬,所以裁定全部人罪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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