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議會發印花徵費新指引 料無礙市民經旅行社代理意欲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3 2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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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業議會向業界發出旅遊印花徵費新指引,旅行社可自行決定是否將徵費成本轉嫁消費者。

到旅行社報團或買套票的市民,有機會要多付百分之0.15印花徵費的費用。以一萬元計可能要多給15元。

有市民表示:「一萬元才要付十多元,都可能是保障消費者,保障我們,沒有所謂。」

另有市民指:「十五元就合理,不是太需要考慮。」

現時旅行社按法例,需繳付團費百分之0.15作為印花徵費。由於旅遊業賠償基金自09年起累積超過六億元後,印花徵費已全數撥作旅遊業議會經費。去年旅行社繳交的印花徵費約2780萬元。

旅議會指,立法會正討論的《旅遊業條例草案》列明,旅議會向旅行社徵收印花費,但沒有禁止旅行社向顧客收取。

旅遊業議會總幹事陳張樂怡說:「可能對旅客而言,百分之0.15相對他是繳交的團費,是一個很細的數目;但對旅行社而言,當它每日、每月或每年收取的外遊費,而要繳交的印花徵費,加起來並不是一個細數目。」

旅議會指,旅行社普遍支持新指引,而印花徵費對市民而言成本較低,相信不會影響市民經旅行社代理的意欲。

東瀛遊表示,會將成本轉嫁予旅客,但需時研究何時實行。康泰表示暫時未有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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