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不小心駕駛等兩項罪名成立 共罰款3500元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3 11:16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被控不小心駕駛等三項控罪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,其中兩項罪名成立。

陶君行去年十二月在觀塘倒車時,撞到後方私家車,引致車輛損毀。陶君行求情時表示,當時有表達歉意,但被撞車輛車主沒有提出賠償要求,以為事情完結,所以沒有報警。

裁判官指,陶君行當時已發現對方車輛損毁,但沒有留下聯絡資料,裁定不小心駕駛和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,兩項罪名成立,共罰款3500元。至於發生意外後不停車罪,就不成立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