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三讀通過修例 容許「配對、匯集活體器官捐贈」

發佈日期: 2018-07-11 17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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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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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修訂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,容許進行「配對、匯集活體器官捐贈」。

過往條例訂明捐贈器官的人,必須並非在受威迫或引誘下,同意切除器官,但「引誘」一詞未有定義。

根據「配對、匯集活體器官捐贈」,捐贈者原本只同意捐給有需要親人,但因血型等方面不相容,要和另一組同類的捐贈及接受雙方交叉捐贈器官。修例後就不視為在受「引誘」下同意捐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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