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士座位藏針傷人案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被告保釋

發佈日期: 2018-07-07 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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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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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在巴士座位藏針傷人的一名男子提堂,暫時毋須答辯,押後至下月再審。裁判官指案情嚴重,不准被告保釋。

報稱無業的30歲被告莫湛深被控三項傷人罪和一項企圖傷人罪,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。

控罪指他上月27日,分別在尖沙咀中間道一輛41A九巴,以及沙田新城市廣場兩輛48X九巴,非法及惡意傷害三名女子。

另外翌日在深水埗北河街一輛81號線九巴,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一名不知名男子,違反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第19條。

被告毋須答辯,控方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,指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在有關巴士出現。

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考慮到案情嚴重性,以及被告有機會再犯案,拒絕讓被告保釋,交懲教署看管,下月17日再提訊;期間警方將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找出其他受害者,以及為涉案針支進行法證化驗,以及被告是否與其他同類型事件有關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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