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容許電視節目播植入式廣告 惟不能直接推銷

發佈日期: 2018-07-04 2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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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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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決定月底開始放寬對電視節目中間接宣傳的規管,容許持牌廣播機構在符合原則下,播出植入式廣告。

電視節目有很多種。通訊局經過一個月公眾諮詢後,決定本月27日起,放寬對電視節目的間接宣傳規管,包括容許持牌機構播出植入式廣告。但有六類節目,如新聞、兒童、宗教儀式等節目,就不准播出間接宣傳。

其他節目播放間接宣傳時,亦非沒有限制。在節目中展示或使用產品或服務時,要自然及手法不突兀,亦不能直接推銷,或建議使用有關產品或服務。

節目開始前,亦要加入特別字句,向觀眾清楚說明有植入式廣告。但怎樣才算是突兀不自然,通訊局舉了這個例子。

通訊局廣播業務守則委員會主席鄧國斌表示:「例如衣香鬢影的表演晚會上,主持表演過場時,突然向出席嘉賓派發通常都大家不會在這場合食的食品,例如用手撕開的食品,讓嘉賓即場進食。過程之中觀眾清楚看見食品品牌及商標,而主持亦不停對食品質素表示讚賞。」

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譚允芝說:「沒有一把尺,大家是建議跟兩個大原則去做。至於是不是自然的手法,是不是不突兀的手法,公眾自有公論。」

通訊局指會密切留意放寬後的情況,但不會主動調查,只會檢視收到觀眾投訴的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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