興德前校長助理被控違反教育條例案開審

發佈日期: 2018-07-03 1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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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助理張錦輝,被取消註冊教員資格後,未經准許逗留學校範圍,被控十項「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」罪。

案件於屯門法院開審。43歲被告張錦輝2014年曾因虐打學生遭取消註冊教員資格。他被指未經教育局書面許可,在去年三月底至四月中,其中十天內進入學校範圍及擔任文書工作,涉嫌違反《教育條例》。

辯方質疑取消註冊教員資格一事並非有效決定,不能確保授權合法有效。控方指如果不同意決定,應申請司法覆核。裁判官指不明白為何辯方把官方文件看作普通文件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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