撥私樓地建公營房屋損賣地收入 特首指非首要考慮

發佈日期: 2018-06-29 2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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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房屋政策亦有多項影響到私樓供應。林鄭月娥宣布九幅私樓地皮撥作興建公營房屋,亦決定向空置一定時間的私樓單位徵收「空置稅」,也有新措施針對賣樓花,以鼓勵單位盡快推出。

為增加公營房屋供應,政府決定將三幅位於啟德及六幅位於安達臣道、原本用作興建私樓的地皮,改為發展公營房屋,合共可提供大約一萬個單位,但未決定會建公屋抑或資助出售房屋。

本年度會先改一幅,可建一千四百個單位,用啟德這些在黃金地段的地皮建公營房屋,變相會損失賣地收入,林鄭月娥指不打緊。 
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:「土地收入不是我們最重要考慮。最重要考慮是令香港市民能夠安居,所以你說損失土地收入,損失賣樓賣便宜了的收入,但能夠達致讓市民安居這個目標,我覺得非常值得做。」

政府同時推出兩招防止發展商囤積單位,第一招就是「空置稅」,一手私樓單位獲發「入伙紙」一年後,業主要每年申報使用情況,如果過去十二個月內,有逾六個月沒有人居住或被出租,會被視「空置單位」,業主需要繳額外差餉,即應課差餉租值兩倍,大約相等於樓價百分之5。

預計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案修訂《差餉條例》,通過後才生效。

林鄭月娥不擔心遭發展商司法覆核。

林鄭月娥說:「發展商都是理性務實,如果他們覺得這套計劃這麼不合理,他們一定會用盡他們方法,向立法會陳述不合理的原因在哪。從而由立法會作一個決定,如果他們選擇用司法覆核,或者其他方法,我們特區政府都會唯有積極應對。」

第二招是即日起,發展商不論用甚麼方式推出住宅樓花,每次出售的單位,不能少於預售樓花同意書所列單位總數兩成。如果賣剩單位少於總數的兩成,發展商須一次過出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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