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訛稱辦遊學團騙報名費 判罰社服令及賠償近七萬元

發佈日期: 2018-06-22 2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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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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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女子訛稱辦遊學團,騙取七萬多元報名費,但未能提供服務,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餌誘式廣告宣傳罪,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32歲被告徐紀麗,聲稱是一間名為「宇興大自然」機構負責人,涉嫌前年,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發廣告,指與本地一間旅行社合辦一個七日六夜南韓遊學團,又指由於有人退團,可以優惠價六千五百元報名。但多名已報團的家長之後收到旅行社通知,仍未收到被告付款,遊學團要取消。

被告承認一項「作出餌誘式廣告宣傳的營業行為」罪,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,並需賠償四個家庭合共六萬九千多元。

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劉玉龍表示:「就這宗案件判刑海關是表示歡迎,相信有關判刑是可以對同類型的罪行,起阻嚇性的作用,這次亦是我們海關首次,以這控罪打擊涉及旅遊服務的,不良營商手法活動。」

海關指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,並呼籲市民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户,留意價格是否合理,避免誤墮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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