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服員就梁振英幼女毋須「同行同檢」申請司法覆核

發佈日期: 2018-06-20 19:19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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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,前年在機場遺留行李,由航空公司職員帶進禁區。有空中服務員指不符程序,申請司法覆核,要求裁定機管局做法違法。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裁決。

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代表到高等法院旁聽。申請司法覆核的是總工會前理事、港龍航空公司職員羅美美。

前年三月,梁振英幼女梁頌昕離港時,將行李遺留機場禁區外。航空公司職員替她將行李通過安檢帶到禁區。

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,保安指引列明,所有行李安檢進行時,乘客必須親自在場,即所有安檢,包括X光檢查及人手覆檢,都必須「同行同檢」。航空公司職員代梁頌昕為行李通過安檢及帶進禁區,機管局容許梁頌昕不需「同行同檢」,並解釋只有覆檢須「同行同檢」,屬於越權。

而申請人申請司法覆核後,政府修改了有關條文,變成「所有覆檢及突擊搜查」,必須在乘客親自在場下進行。

法官問現時司法覆核是否淪為學術討論?李志喜回應,說司法覆核是尋求司法公義,覆核的是機管局當時容許梁頌昕不需「同行同檢」是否犯錯。

代表答辯人、即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說,梁頌昕的行李通過了安檢,事件最後沒有引發安全問題,梁頌昕及其家人均沒有得到特別待遇。他指修改保安條文,是為了節省法庭時間和訟費,認為案件只是學術討論。

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頒判詞宣布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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