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事通識:調查委員會

發佈日期: 2018-06-13 18:26
港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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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成立調查委員會,調查港鐵沙中綫紅磡站月台鋼筋被剪短事件,並委任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出任主席。

夏正民四年前也曾領導一個專家小組,調查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延誤,不過這次權力大得多。

鋼筋被剪短事件調查委員會,是根據香港法例第86章《調查委員會條例》成立,相當於司法程序,有法定權力傳召任何人作證,若有人不遵從,委員會可發出逮捕令強迫證人出席,亦可發出手令,搜查可作為證據的物品和文件。

《調查委員會條例》早在1968年通過,同年港督會同行政局成立第一個調查委員會,調查石崗看台倒塌事件,其後618雨災、葛柏事件,到1996年的嘉利大廈火災,都有成立調查委員會。

回歸後第一個調查委員會在1998年成立,調查赤鱲角機場啟用時運作問題,而近年南丫海難和食水含鉛超標,政府都有成立調查委員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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