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會前成員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 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

發佈日期: 2018-06-13 13:30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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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罪,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
鄭耀棠涉去年七月在香港仔駕駛七人車,在十字路口與貨車相撞。貨車司機指,鄭耀棠當時正使用手提電話傾談,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。

但裁判官彭亮廷今日指,警方調查馬虎,未有警誡下向雙方查問事發經過,而貨車司機與車主的證供不可信,有理由相信他們虛構事發經過,刻意說謊及作假證供誤導法庭之嫌,要求律政司跟進。

鄭耀棠獲判無罪後表示,感到本港法治堅固,並稱有人曾勸他認罪罰款了事,但考慮到自己「夾硬呑」,會否縱容別人違法,故決定交由法庭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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