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視廣播被指違《電視節目守則》無綫批懲處偏頗

發佈日期: 2018-06-01 18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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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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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,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兩段宣傳片及五個電視節目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,發出強烈勸諭及罰款。無綫不同意裁決,批評懲處偏頗及不公平。

通訊局指接獲一宗投訴,指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一月播出的《萬千星輝賀台慶》及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7》,兩段長約三十秒的宣傳片,拍攝到藝人在餐飲攤位進食或揮動食物,見到個別品牌名稱,通訊局裁定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中間接宣傳的條文,發出強烈勸諭。

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不同意裁決,指出現品牌的畫面轉瞬即逝,鏡頭極為簡短且表達自然,理應是一般可接受範圍內;又指懲處偏頗及不公平,是通訊局主觀判斷,如不解決問題關鍵,現進行的放寬規管植入式廣告檢討,恐怕徒勞無功,無助電視增加廣告收入。

另外,通訊局又指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在去年播出的五個節目中,提到「大台網」Big Big Channel的流動應用程式,指「大台網」是獨立於無綫的企業,裁定屬於將節目材料與廣告混合,間接宣傳該服務,就其中四個節目罰款三十萬元,另一個節目發出嚴重警告。

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發言人表示,手機應用程式屬免費電視服務的網上延伸,所提供的資訊合乎公眾利益,將「大台網」視為外界之宣傳產品,是極為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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