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文遠披露受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成 判囚四個月

發佈日期: 2018-05-28 17:02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早前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成。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入獄四個月。

辯方律師求情指,感化官認為吳文遠適合接受20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,又指吳文遠非一般犯罪背景,他亦向感化官表示,清楚自己被定罪的原因,以後進行社會活動會以此為鑑,亦願意接受裁決和社會服務令。

吳文遠前年四月向廉署舉報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,之後在社交網站披露對方是廉署調查目標,裁判官早前指吳文遠全無悔意,依例需判囚四個月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