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文遠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成 下午判刑

發佈日期: 2018-05-28 1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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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早前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成。東區裁判法院下午判刑。

吳文遠今個月十一日被定罪後,一直交由懲教署看管。吳文遠前年四月向廉署舉報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,之後在社交網站披露對方是廉署調查目標。

裁判官早前作出裁決,指吳文遠披露內容包括「立案調查」、「獲邀錄口供」及「正在錄口供」,有可能「打草驚蛇」,影響廉署調查,內容亦與公眾利益無關,裁定他三項控罪罪名成立;又指他全無悔意,會以判監四個月為量刑起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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