炒賣黃牛票問題惹關注 有法律界促政府修例解決

發佈日期: 2018-05-25 2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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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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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賣黃牛票的問題引起公眾關注,政府說會考慮將涉及康文署管理的表演場地炒賣門票的行為,列為刑事罪行。

這一晚,紅館有流行歌手舉行演唱會。全場門票售罄,不過隔一條馬路,一樣有票賣。

黃牛黨問道:「你要一張還是兩張?」記者反問:「七百八十元門票賣多少錢?」黃牛黨回答稱:「現在賣一千八百元,七百八十元的門票。」

在火車站外,另一名男人又跟我們說有門票賣。

黃牛黨稱:「前排的貴,要三千多元,那是前幾排的。」

沒多久,他拿著一張門票回來:「這個便宜的,沒那麼貴,這個一千九百元。」

《公眾娛樂場所條例》第六條規定,根據該條例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,任何人以超過活動舉辦機構所定的票價售賣門票,即屬違法。不過,康文署管理的場所,包括紅館,就獲豁免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要求,即是說不受這條例規管。

紅館的黃牛飛,在淘寶網站也有交易。

有演唱會觀眾稱:「就是可能有香港的賣家,在這裡買了以後,再發到內地去吧,加了一點錢的,我買了第六排的,對,握手區說是,值得就可以了。」

有法律界人士認為,政府是時候修例,將康文署管理的表演場所列入規管。。

律師黃國桐指出:「我現在不怕犯法的,根本我賺的較我罰的賺多很多很多。由警方去放蛇或者良好巿民挺身而出錄口供,不是很複雜,巿民說他向我兜售,怎樣怎樣,錄一份口供,很簡單的程序來說,都可以將牟暴利的人繩之於法。」

政府說會研究是否修例,規管康文署場地的門票銷售,將涉及這些表演場地的炒賣黃牛行為列為刑事罪行,又說會考慮加重條例的罰則。另外也會檢討增加紅館和伊館公開發售門票的比例,現時這兩個場館門票內銷比例,是不超過百分之八十。

實政圓桌新界西議員田北辰說:「問題是很多演唱會是求過於供,很多人想排隊,排了很久都買不到,如果你這兩個降低至五成,多了好看的演唱會、成功的演唱會,多了很多門票公開發售,供大眾分享。」

有業內人士認為,如果內部認購比例上限,由八成降到七成仍算合理,不過再減多一點,可能扼殺一些歌手的演出機會。

演唱會主辦商鄧健明表示:「增加公開發售是合理的,但你說連我們的贊助商或合作伙伴都照顧不到,那麼我交代不了。我們在九展演出兩場,除了場租,今次還有排舞,另外樂師,樂師由美國飛過來,場地只是每場三千名(觀眾),其實計算票價,我們的利潤都是很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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