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漢冒充業主賣樓罪成 判囚三年半及四年

發佈日期: 2018-05-24 22:48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兩名男子冒充業主賣樓,騙取買家訂金,承認欺詐和洗黑錢等十七項控罪,分別判監三年半和四年。

41歲的譚健龍和36歲的陳漢明,2015年訛稱是大圍屋苑「名城」業主,以約一千萬元放售單位。其中一人以偽造身份證,假扮業主簽訂買賣合約,另一人就冒充業主開立銀行戶口收錢,先後騙取買家共292萬元訂金。單位真正業主收到信件,得悉業權有變揭發事件,警方之後拘捕兩人。

兩名被告早前承認欺詐和洗黑錢等十七項控罪,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說,案件經精心策劃,兩名被告清楚物業市場運作,是專業騙徒。而涉案的偽造身份證仿真度極高,銀行、律師和地產代理職員都受騙。判處譚健龍監禁四年,陳漢明監禁三年半。

警方歡迎裁決,提醒市民在置業過程中要小心查證。

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總督察鄢曉宇表示:「要求地產代理和律師樓盡可能查核業主身份,並盡量安排實地視察物業,以減低被騙風險。」

她表示若對交易有懷疑,可致電商業罪安調查科反騙協調中心求助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