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男子冒充業主賣樓,騙取買家訂金,承認欺詐和洗黑錢等十七項控罪,分別判監三年半和四年。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表示,案件經精心策劃,兩名被告清楚物業市場運作,是專業騙徒,而涉案的偽造身份證仿真度極高,銀行、律師和地產代理職員都受騙,判處41歲首被告譚健龍監禁四年,36歲次被告陳漢明監禁三年半。 兩人2015年訛稱是大圍「名城」業主,以約一千萬元放售單位,騙取買家約三百萬元訂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