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涉法庭內拍照 法官尋求律政司意見周五開庭處理

發佈日期: 2018-05-23 1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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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有公眾人士涉嫌在法庭內拍照,司法機構已報警。高等法院下午開庭,法官指須尋求律政司意見,星期五再開庭處理。

涉事姓唐的女子下午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。法院早上審理五人涉嫌「佔領行動」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案件,期間她被發現拍照,她自稱是法律人員,向法官陳慶偉說喜歡拍照便拍照,喜歡的話更可與法官合照。

陳慶偉多次追問她有否拍照,她以英文回應說今日是公開審訊,又拒絕交出手機,最後法庭書記收取手機交予法官。

該名女子表示,她是第一個拿公眾籌入場旁聽,即使有規定禁止相關行為,見到庭外大堂仍有法律背景人士飲食、上網,她認為如果在庭內拍照也有錯,其他人也應該有錯。

陳慶偉反問其他人有錯,是否代表她都可以犯錯?又表示已經報警處理,而另一個處理方法,是由律政司提出申請,控告她刑事藐視法庭,須尋求律政司意見,待星期五再開庭處理。

陳慶偉又要求她尋求正規律師協助,如果星期五不出庭,會向她發出拘捕令,期間不得離開香港。

陳慶偉又指,她的電話已放進信封中封好,會交給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,及等待律政司意見再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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