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角暴動案陪審員被攝 法律界促法庭禁公眾帶手機入庭
發佈日期: 2018-05-19 18:31
港澳
粵普警方繼續調查高院陪審團在法庭內被人拍攝容貌事件,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事件嚴重,可考慮要求禁止旁聽人士帶手機入庭。 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的旺角暴動案,陪審團星期五退庭商議期間,司法機構收到一封附有部分陪審員容貌的電郵,隨即報警,九名陪審員作出裁決後,由警方護送離開。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事件嚴重,法院應考慮收緊保安措施。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:「假如目的是要披露陪審員身份,甚至希望影響他們的判決,例如譴責他們所作判決,會對整個陪審團制度帶來壓力。較合理處理方法,是要求所有入法庭旁聽人士,將手提電話放在法庭外。」 但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,認為未必需要。 民主黨區議會(二)議員涂謹申表示:「要收電話、要過金屬探測器、要全身搜查確保(沒問題),我相信一定做得到,問題是現時情況,是否嚴重得要做到這地步。要多花很多工夫、很多程序,一些很敏感的案件,很多人旁聽及出入,變相全部都要在外面先搜查。」 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,重申在法庭內拍照即屬違法。 警務處港島總區指揮官余達松稱:「法庭外有很清晰指示,裡面亦有法庭職員已提醒公眾人士,不可在法庭進行任何拍攝、錄影或錄音。」 被問到不知規矩是否藉口時,余達松指:「我想『不知規矩』不是藉口。」 今年二月案件審訊期間,曾有一名自稱內地遊客男子,旁聽時用手機拍照,他聲稱不知不准拍照,執達主任確定他刪除照片後讓他離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