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天琦及盧建民暴動罪成 押送荔枝角收押所

發佈日期: 2018-05-18 2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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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的旺角暴動案,陪審團下午有裁決,梁天琦一項暴動罪成立,另一項暴動罪未達成有效裁決,煽惑暴動罪則不成立,其餘四名被告,其中一人的暴動罪成立。法官下星期一先聽取求情。

梁天琦在旺角暴動案中承認襲警罪,否認另外三項控罪。

另外四名被告,李諾文、盧建民、林傲軒及林倫慶都否認暴動及非法集結罪。經過約三十小時商議,九人陪審團作出裁決。

他們一致裁定,梁天琦涉及的亞皆老街暴動罪成立,砵蘭街暴動罪6比3未達成有效裁決。至於煽惑暴動罪就不成立。

李諾文涉及的砵蘭街暴動罪,未達成有效裁決。盧建民的砵蘭街暴動罪,一致裁定成立。

另外,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未有大比數裁決,非法集結罪被裁定一致罪名不成立。

林倫慶涉及的亞皆老街、山東街及花園街三項暴動罪,陪審團一致裁定不成立。

梁天琦聽到裁決時表現平靜,向前望保持微笑,之後第四被告拍了他肩膀,梁天琦一度眼泛淚光,他離開犯人欄時,與其他被告揮手及作出加油的手勢。

另外,暴動罪成的盧建民取消擔保。李諾文及林傲軒就獲准保釋外出,法官押後至下星期一處理被告的求情。至於未能達成有效裁決的控罪,下月十一日再開庭處理。

暴動罪成立的梁天琦和盧建民,晚上被押送離開高等法院,到荔枝角收押所。

三項暴動罪不成立的林倫慶,離開法院時,沒有正面回應對脫罪的感受。

林倫慶表示:「多謝支持,我沒說話可以說。」

被問到三項暴動罪脫罪有甚麼感受,會否覺得自己幸運時,林倫慶稱:「我需要一些時間休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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