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角暴動案陪審團退庭商議 須達大多數或一致裁決

發佈日期: 2018-05-16 1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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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的前年旺角暴動案,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,陪審團正在退庭商議。

承認襲警罪被收押的梁天琦,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,他否認煽惑暴動罪和兩項暴動罪。其餘被告李諾文、盧建民、林傲軒及林倫慶,則分別否認暴動及非法集結罪。

法官彭寶琴早上繼續引導九人陪審團,指刑事審訊的舉證責任在控方,但因梁天琦選擇自辯,陪審團須將他的供詞列入考慮。

法官引述梁天琦自辯時指,當晚感覺到警方想以武力清場,接納本民前另一發言人黃台仰建議,當時正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他,號召舉行三十人以下的選舉遊行,令警方使用武力時有所顧忌,以保護市民,梁天琦於是叫本民前成員穿上藍色上衣。

法官要求陪審團分析,是否穿藍色上衣的人才是他們的一夥?其餘在場人士都不是參與選舉遊行?現場影片及證據是否吻合或可能吻合梁天琦講法?他聲稱在危急下這樣做,但是否「煙幕」?

陪審團要特別留意的是,控方同意梁天琦當時有權舉行三十人以下的選舉遊行,但指出他當時根本不是想做選舉遊行,只是「煙幕」,重申陪審團要自己考慮。法官又提醒陪審團,如果相信被告的講法有可能是真確,就必須裁定罪名不成立。

法官要求陪審團運用人生經驗及智慧,集思廣益作出裁決。如不能達成一致裁決,亦要達成八比一、或七比二的大多數裁決才算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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