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角暴動案 法官引導陪審團須考慮案發環境

發佈日期: 2018-05-15 1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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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五人的旺角暴動案,法官第二日引導陪審團。

承認襲警罪的梁天琦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。他否認煽惑暴動罪和兩項暴動罪,至於李諾文、盧建民、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否認暴動及非法集結罪。

法官彭寶琴繼續引導九人陪審團,提到李諾文及盧建民均質疑警方認錯人,但警員否認;拘捕盧建民的警員更指案發前在其他示威活動見過對方十多次。

法官說陪審團要考慮案發時是夜晚,光線未必足夠、當時人群眾多,不在靜止狀態,被告與警員的距離等。這些會否影響警員穩妥地觀察?

至於拘捕林倫慶的警員指,對方曾稱「人扔、我就扔」,更一度想逃走。法官指,林倫慶可以因為與犯罪無關的理由逃走,除非陪審團肯定他招認了扔磚,否則不能裁定有罪。

陪審團亦須考慮是否接納有警員的證供,指當晚是本民前主導示威者行動;又提到審訊期間多次播放案發片段,控辯雙方不時要求證人留意某些部分。但證人的觀察不能取代陪審團看片段後的觀察及事實裁斷,陪審團不應先入為主。

法官指星期三早上會繼續引導陪審團,並總結辯方提出的證據,包括梁天琦自辯供詞。陪審團之後會退庭商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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