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公立醫院醫生團體發起聯署,不滿醫委會裁定,喉癌病人被紗布遮閉氣管口死亡事故的主診醫生專業失德、除名半年。 醫委會發言人指,根據《醫生註冊條例》,醫委會獲賦予權力處理本港醫生的註冊及專業紀律事宜,經過適當的研訊後,裁定黃卓義醫生罪名成立;又重申醫生的基本責任,是向病人提供適當的醫療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