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智峯指政府人員監察議員或違私隱例 黃繼兒:無違例

發佈日期: 2018-05-03 23:32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已複製連結
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事件,他向私隱專員發公開信,要求釐清政府人員監察議員做法有否觸犯《私隱條例》。私隱專員回應,公職人員在立法會內,執行通傳應變職務,沒有違反條例。

香港島各界聯會等團體就許智峯搶走政府女職員手機事件,到立法會示威區請願,認為許智峯的行為侮辱女性,侵犯別人私隱,亦質疑他並非真誠道歉,要求許智峯辭職。

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星期五討論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出,譴責許智峯的動議。

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說:「預計會有激辯,相信立法會內有人想保護許智峯,可能會反對這個議案,或反對成立調查小組。」

立法會內委會主席李慧琼說:「知道這件事公眾非常關注,議員非常關注的事情,所以預留了比較多的時間去討論,預留了超過一小時。」

對於有團體質疑警方仍未向許智峯錄口供,警方指港島總區刑事部正調查案件,會根據案情及證據,以不偏不倚及專業態度跟進。

許智峯指警方仍未接觸他,而他向私隱專員發公開信,要求釐清政府人員監察議員做法,有否觸犯《私隱條例》。

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指,公職人員在立法會內執行通傳應變職務,是協助官員與議員取得聯繫,及了解會議情況,涉及重要公眾利益,亦只是收集議員在大樓公眾地方的位置,不屬敏感個人資料,沒有違反《私隱條例》。
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
無綫新聞 TV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