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首粉嶺別墅改建或更改用途前 須經城規會審批

發佈日期: 2018-05-03 23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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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鄭月娥說粉嶺的特首別墅用地,也可作發展,是否可行呢?這個說法,上屆政府時已曾提出。

高空俯瞰行政長官粉嶺別墅,座落高爾夫球場包圍的叢林中,佔地2.4公頃、約三個半足球場大小。

1934年,由當時港督貝璐「拍板」,花十四萬元建成的這幢兩層高港督別墅,用作度假、舉行宴會及招呼賓客。

二次大戰後香港的教育需求大,時任港督楊慕琦曾借出別墅作官立鄉村師範專科學校臨時校舍兩年,學生會在別墅內草坪耕種和活動;亦留下不少歷任港督的足跡。

尤德的新年賀詞、衛奕信接待訪港的時任英國外相賀維、英國王儲查理斯王子亦到訪過。中英雙方八十年代末,曾在別墅磋商設立金融管理局。

早在五年前,上屆政府已表示,十分願意將行政長官粉嶺別墅納入新界東北發展。之後一年,古諮會將別墅列為一級歷史建築。

今年初「出爐」的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,提及粉嶺高球場時指,因別墅等的文物建築,令建屋有重大限制。

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林筱魯稱:「別墅連花園是一同評級,它們是完整的構件。若一定要推倒它,在歷史保育角度當然很可惜。」

目前獲評級的歷史建築要改建或改用途,須經城規會審批,並在古諮會討論。

建築、測量、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:「特首或其他官員有主觀願望,不代表不用跟程序。如有任何改動,要跟現有法例法規程序。」

他指,可考慮將值得留下的歷史建築,改成對外開放的景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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