懲教署就剪髮案上訴得直 梁國雄或缺資金提上訴

發佈日期: 2018-04-30 1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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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法院上訴庭就男囚犯要強制剪短頭髮的規定,判懲教署上訴得直。懲教署歡迎裁決,而之前在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說,會考慮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。

梁國雄2014年因為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,被判囚四周,服刑時按規定剪短頭髮。

他出獄後提司法覆核,指懲教署容許女囚犯蓄長髮,但男囚犯不可以是性別歧視,去年獲高等法院判勝訴。懲教署不服上訴,上訴庭三位法官判懲教署得直。

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判詞指,懲教院所維持囚犯外表一致,正如所有囚犯要穿囚衣,是執行紀律的一部分。男囚犯不能蓄長髮,女囚犯不能化妝,不能單以一個規定,斷定男囚犯所受的待遇比女囚犯差,此案不涉及性別歧視。

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指,懲教署是按社會對男、女性外表的傳統標準訂定,男士普遍短髮,女士則長短不一,明白部分男性會認為「男人不一定要短髮」,但這只是原告梁國雄的個人特色。但懲教目的是對所有囚犯有同樣紀律要求,不應混淆性別平等與私人生活的權利。

法庭又引用奧運會做例子,指大會按男女選手體質分開作賽,並不是性別歧視,而是彰顯平等;又如游泳,女性要穿著泳衣,男性可選擇穿泳褲,這種差異是可以接受。

梁國雄對上訴結果感到意外。     

梁國雄稱:「女囚友是可保留她入獄時的髮型,除了她自願或有醫生建議之外,是不用剪頭髮;男囚友是要剪頭髮、剪到很短。三位上訴庭法官說,不是嚴重到直接歧視,我也想問終審庭的法官。」

不過梁國雄指,司法覆核已花了九十萬元,如不再獲批法援,將再無資金提出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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