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行管會討論許智峯搶手機 警方到立會蒐證

發佈日期: 2018-04-25 23:37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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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晚上到立法會蒐證,而立法會行管會今日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今次事件。

多名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隊警員,晚上約七時進入立法會,到二樓事發一帶調查,包括電梯大堂以及洗手間。

據了解,警方亦有向立法會索取閉路電視片段。
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:「我批准警察進來蒐證,這是一般做法,因為若有刑事案件發生,警察可在香港任何處所搜證。」

被問到閉路電視片段是否會交給警方時,他答:「如果警方需要這些證據,我們行管會及秘書處,會盡量配合執法部門。」

涉事是保安局一名行政主任,她事後向上級報告事件,並且報警,政府稱該名行政主任當時的工作,沒有侵犯議員私隱。譴責有議員干擾政府人員工作。

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:「這位同事感到相當震驚,情緒也受困擾,這事件特區政府是高度關注,我們覺得其粗暴行為絕對不能接受,亦予以嚴厲譴責。」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:「對於一位很忠實地執行公務員工作,在立法會大樓,在一座大樓是負責立法工作,而香港是法治地方,發生野蠻行為,令我的同事擔心及驚慌,我是絕對不會容忍。」

建制派議員開會後決定去信內會及行管會,要求嚴肅跟進,

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說:「一直不認個『搶』字是懦夫行為,他其實有沒有資格做立法會議員,民主黨及許智峯,都應該想清楚,我自己覺得,他今次的所謂道歉,並無誠意。」

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,認為有關行為可能已觸犯刑事罪行。

新民黨香港島議員葉劉淑儀說:「以我經驗可構成普通襲擊,因為該名職員驚慌到哭泣。」

有民主派議員指不評論事件。

公共專業聯盟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說:「在未能夠十分掌握當日發生情況之前,我不太適宜在這兒作任何解說。」

法律界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,亦指不評論事件。

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說,就事件向政府了解,確認政府的行為並不牴觸《私隱條例》。

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,政府有責任促使立法會適時審議議案,執行職務時收集資料,又指議員身處立法會公眾地方,應合理預期舉動被觀察到。

至於未經他人許可取走手機,查閱手機內容,公署稱重點已不在於個人私隱問題,得悉案件已由警方跟進及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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