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主為警作路障事件 盧偉聰向受影響市民致歉

發佈日期: 2018-04-20 2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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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被質疑利用市民的車做「路障」阻截可疑車輛事件,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向受影響市民表示歉意,又指正檢討追截指引和發出「擬檢控通知書」程序。

警方二月在粉嶺公路追截可疑私家車期間,一度截停幾輛私家車,有車主質疑被利用做「路障」,導致在事件中受傷,事後更收到警方「擬檢控通知書」。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出席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時指,發出「擬檢控通知書」是既定程序,重申已決定不會檢控他們。 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:「的確我們在發之前,是沒有考慮到事主的心情,所以我們警方都向事主表示歉意,就事件已提醒所有前線警務人員,在他們執行執法行動時,一定要以市民的生命安全,以及他們個人自己的安全為首要考慮。」

他說交通總部覆檢委員會,正就追截、非法賽車、設置路障等執法指引,以及發出「擬檢控通知書」程序進行檢討。

有議員要求當局在檢討完成前,停止截停市民的車做「路障」。 

民主黨區議會(二)議員涂謹申表示:「覺得沒有風險的話,即現在都可以執行?但問題是市民每一天仍需提心吊膽。」

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:「(警方)是以一個責任的態度做這個檢討,我亦希望他們(警員)不要因為某一個案,放棄必須要保護香港市民、道路使用者。」

他重申執法時需要顧及實際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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