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倡修例 交通意外涉貓狗受傷司機須報警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9 1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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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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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建議修例,將涉及貓、狗受傷的交通意外納入法例,涉事車輛司機必須報警。

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,司機若在駕駛時撞倒牛、豬、馬等七種動物,需要停車報警,警方亦會列作交通意外處理,但並不包括貓、狗。

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,政府表示有意修例。

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:「規定當交通意外涉及動物,包括貓隻和狗隻受損時,涉事車輛的司機必須報警。我們會在下月在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報告,諮詢了事務委員會和相關持份者,我們會去了解一下他們的意見,了解後會隨即修例。」

另外,漁護署去年共人道毀滅超過1400隻狗、300多隻貓和800多隻其他動物。陳肇始重申,會繼續聯絡動物福利團體接收適合領養的動物,政府亦將研究在法例中,引入對照顧動物人士加入「須謹慎照顧其動物責任」的概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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