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管會不追討遭撤議員資格四人薪酬 有團體不滿請願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8 2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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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行管會決定不向四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薪酬,但要交還預支的辦事處營運資金,預計涉及19至31萬元。

姚松炎、梁國雄、劉小麗和羅冠聰去年被法院裁定,前年十月立法會任期開始時,議員資格已被取消。之後行管會向四人追討共約1200萬元薪酬津貼,包括已預支的營運資金。

行管會考慮政府回覆和法律意見等,決定不追討當中超過一千萬元,包括四人已獲發的九個月酬金,即是每人約86萬元,及已支付辦事處職員薪金等營運開支。

但四人必須交還預支但未用的辦事處營運資金,及已買的電腦、手提電話等辦事處器材,預計共涉及約一百萬元。
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,是考慮到如果全數追討,可能出現訴訟,涉及訴訟費以千萬元計。
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:「我們現在就幫他們,一個叫做『和解協議』。不是議員,是不能夠享用議員的待遇和薪酬。但是我們覺得,我們給了他的,在法理情中有合理的辯解。」

梁國雄同劉小麗認為,行管會的決定合情合理。

劉小麗說:「我們有工作,我們的員工有工作,有汗水就應該有薪金。我們仍會再核對數目,希望追討前助理七月份的人工和遣散費。」

團體「政中香港人」到立法會外請願,不滿政府沒有要求行管會盡力追討,更提出可用撇帳方式處理,認為政府無權「慷市民之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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