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公布「上網電價」 料發電系統擁有者十年內可回本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7 1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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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公布「上網電價」,即兩間電力公司向公眾購買再生能源的詳情。按發電系統規模,每度電可賣三至五元,水平高於現時兩電每度電的收費。政府預計參與者,大約十年可以回本。

政府一年前與中電、港燈簽訂的新一份利潤管制協議,引入「上網電價」,鼓勵私人機構及社區考慮發展再生能源,讓公眾將自行用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系統產生的電力,以高於市價售賣予兩電。

目前中電和港燈的平均電價,每度約1.1元。環境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,公布的「上網電價」每度三至五元,發電容量規模越小、賣價可越高。

較小型,如安裝在村屋屋頂的太陽能板,每度電可賣五元;較大型的建築物屋頂,好像灣仔政府大樓或機場警署的大小,電力公司會以每度四元收購。再大型些,如九龍灣機電署總部的太陽能系統,每度只是賣三元。

「賣電價」會每年檢討,計劃有效期直至2033年底,即是長十五年,政府預計發電系統擁有者可以在十年內收回成本。 

兩電回購市民的再生能源電需額外成本,對整體電費會否有沒影響?

新的利潤管制計劃下,兩電可以透過出售「可再生能源證書」予有意用潔淨能源的客戶,支持本地生產的可再生能源,政府期望這筆收入可補貼「上網電價」計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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