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傭網上直播僱主幼兒洗澡判囚 求情稱不熟悉港法律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6 23:48
港澳
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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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印傭在網上直播僱主三名年幼子女洗澡,被判入獄三個月。

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,28歲被告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。去年十二月,她在網上直播三名五至七歲兒童洗澡的情況。她求情時表示不熟悉香港法律,亦不知道其行為的嚴重性。

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,影片在網上直播令成千上萬人瀏覽,案件涉及侵犯兒童私隱和違反誠信,性質嚴重。

考慮被告的行為不是為了賺取金錢,以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,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,判被告入獄三個月。

根據入境處的規定,外傭再申請工作簽證時,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,例如沒有刑事紀錄,且不會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等。

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表示:「要麼政府不應再批給曾入獄的傭工在香港工作,否則就應該讓僱主知道她曾經入獄,有刑事案底,如果不知道工人的行為時,作為父母是比較難保護自己的子女。」

她又認為,勞工處應該加強對外傭的宣傳教育,讓他們知道有可能違法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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