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委會裁定兒科醫生陳以誠專業失德成立 判除名六個月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6 2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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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委會裁定醫學會副會長、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,兩項專業失德成立,判在醫生名冊除名共六個月。

陳以誠在2009年為一名割傷手指的十四個月大男嬰治療,幾天後男嬰右手無名指其中一節,有組織壞死要切除。

陳以誠被指控三項專業失德,包括一項未有恰當處理病人傷口,或提醒家屬須留意傷口血液循環;在保險索償表格,聲稱有為病人縫針,但只是用了醫學用膠水黏合傷口;以及在收費單列出有為病人另一個傷口縫針,但與事實不符。

醫委會最終裁定第一和第三項成立,兩項指控各判在醫生名冊除名三個月,分期執行,陳以誠要暫停執業半年。

陳以誠表示:「我們會和律師一齊看前面該怎樣、會否上訴等。」

醫委會認為陳以誠過往執業紀錄良好,但聆訊過程沒表現出悔意,所以決定不緩刑和分開執行刑罰。

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表示:「緩刑我們通常是,最緊要看他自己覺得,是否覺得自己做錯了,因為如果自己知道做錯了,就可以改善。」

家屬透過律師回應,指裁決是痛苦抗爭得來的結果,最重要是為兒子討回公道。

至於陳以誠須否辭任醫學會副會長,醫學會指過往未曾有正、副會長在任時,在醫生名冊被除名,會徵詢法律意見再作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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