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印傭在網上直播僱主三名年幼子女洗澡,被判入獄三個月。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。28歲被告承認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。 去年十二月,她涉嫌在網上直播三名五至七歲兒童洗澡的情況,她求情時表示不熟悉香港法律。 裁判官指案件涉及侵犯兒童私隱和違反誠信,性質嚴重,考慮被告的行為不是賺取金錢,以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,判被告入獄三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