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主為警作路障接擬檢控通知書 涂謹申批警不近人情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4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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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二月在粉嶺公路追截可疑私家車時,被截停做「路障」的私家車車主,事後收到警方「擬檢控通知書」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,案件仍在調查,發出通知書是一貫做法。

警方二月在粉嶺公路追截一輛可疑私家車時,懷疑有警員指示現場其他車輛停下,組成「路障」攔截,導致五車相撞。可疑私家車的司機和乘客死亡,另外有四人受傷。

有涉事車主稱,近日收到「擬檢控通知書」,不滿在意外中被撞,反而有機會被控告。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,是按一貫既定程序處理。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說:「這絕對不是指,我們見到案件表面東西,就認為案件事實是這樣,未完成調查就作決定。在十四天內是法例要求,與涉案有關交通意外,按既定程序,都會送出這封信。」

他重申警方有嚴謹指引和訓練處理相關案件,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。

盧偉聰又指,警方已經成立一個覆檢委員會,研究有關截停車輛、路障設置及追截車輛等指引是否有改善空間。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盧偉聰的説法誤導。

區議會(第二)議員涂謹申說:「事實清楚不過,是警察要他們慢駛及停下,他們完全是遵守命令,是市民與警方合作下的做法,『擬檢控通知書』並不必需要發。除非警務處說,有機會告這三位司機,因為他們令到後面撞車,根本這個是荒謬絕倫的講法。」

他指警方的做法是不近人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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