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路障事件車主接擬檢控通知書 涂謹申批警說法誤導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4 16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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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新聞 TVB 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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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二月在粉嶺公路追截可疑私家車時,被截停做「路障」的私家車車主,事後收到警方「擬檢控通知書」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,案件仍在調查,發出通知書是一貫做法。

警方二月在粉嶺公路,追截一輛可疑私家車時,懷疑有警員指示現場其他車輛停下,組成「路障」攔截,導致五車相撞。可疑私家車的司機和乘客死亡,另外有四人受傷。

有涉事車主稱,近日收到「擬檢控通知書」,不滿在意外中被撞,反而有機會被控告。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,是按一貫既定程序處理,若事主有誤會或疑問,可以隨時與調查隊解釋。

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說:「這絕對不是指,我們見到案件表面東西,就認為案件事實是這樣,未完成調查就作決定,但我們仍未做到決定,因為我說仍在調查,所以在十四天內是法例要求,與涉案有關交通意外,按既定程序,都會送出這封信。」

他又指案件很大機會交由死因庭研訊,會同步檢視警方就處理瘋狂駕駛時的工作指引,重申有嚴謹指引和訓練處理相關案件,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。

盧偉聰又指,警方已經成立一個覆檢委員會,研究有關截停車輛、路障設置及追截車輛等指引是否有改善空間。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盧偉聰的説法誤導。

區議會(第二)議員涂謹申說:「『擬檢控通知書』並不必需要發,除非警務處說,會告這三位司機,因為他們令到後面撞車,根本這個是荒謬絕倫的講法,用一些不近人情、完全沒有同理心的方法,來回應一些已經是願意與警方合作的市民,將自己的生命被警方冒險協助他們執法的市民,是在傷口灑鹽。」

他指涉事的司機當時只是聽從警方指示,不應該被檢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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