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通過收緊印花稅豁免 堵塞「一約多伙」漏洞

發佈日期: 2018-04-11 2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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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三讀通過《印花稅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堵塞「一約多伙」漏洞,香港永久居民不得以一份文書購買多於一個住宅物業,逃避繳交印花稅。

草案獲通過後,香港永久性居民首次置業,可以繼續豁免百分之十五的住宅印花稅,但一份文書只限購買一個住宅物業,禁止同時購買多個單位的「一約多伙」情況。

亦訂明「單一住宅物業」定義,包括一個單位連同同一建築物的天台,一個單位及同一建築物的毗鄰平台,因拆卸分隔兩個單位的牆壁或樓板而形成的單一單位等。政府指去年四月收緊豁免安排,已見到成效。
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:「涉及『一約多伙』的交易,在佔住宅物業交易總數中所佔的比例,已由2017年4月的百分之2.7下跌至今年二月的百分之0.2,可見收緊豁免安排的確有大幅的減少。」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提出六項放寬定義的修正案,包括單位連大廈外牆都算是一個單位。

民主黨區議會(二)議員涂謹申稱:「當外牆有一個不可分割業權是有分享時,那就壞事,如不當單一物業,到時弄維修時,整個大廈或法團都會弄得頭暈,為甚麼?因為說得俗些,業主賣了樓取了數百萬元,沒數千萬那麼多,只餘下一個業權分數的外牆、天台,為甚麼說在一起,因這情況很常見。」

有建制派議員不同意。民建聯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說:「這些外牆廣告位的稅金收入,每月可以高達數十萬元,甚至過百萬元。因此購入有關外牆所須繳付的印花稅會比室內單位高得多,若通過涂議員的修正案,我會擔心會有逃稅的情況,令公帑有所損失。」

修正案最終全部被否決,政府指稅務局會透過相關文件,再釐清哪些例子算是單一住宅物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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