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三讀通過《印花稅(修訂)條例草案》,堵塞「一約多伙」漏洞。 草案通過後,香港永久居民買家,不得以一份文書,購買多於一個住宅物業,以逃避繳交百分之十五的住宅印花稅,亦訂明「單一住宅物業」的定義,例如一個單位連同同一建築物的天台,一個單位及同一建築物的毗鄰平台,因拆卸分隔兩個單位的牆壁的單一單位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,提出放寬修訂的修正案就被否決。